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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2022年秋季政府购买初中学位工作方案
来源:上杭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日期:2022-08-19    [字体显示:  小 ]

上杭县2022年秋季政府购买初中学位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切实落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的通知》(闽委教育秘〔20224号)精神及截止2022815,三中、四中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现状,为缓解城区三中、四中七年级学位不足,解决部分农村留守学生就学需求(含城区部分留守学生),经研究,决定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初中阶段学位的形式解决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和部分留守儿童就学问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购买对象:上杭县紫金中学、上杭县实验中学

二、学位数量

1.上杭县紫金中学:学位400个。

2.上杭县实验中学:学位100个。

三、报名对象

(一)上杭县紫金中学

1.自愿申请就读紫金中学的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子女。

2.自愿申请就读紫金中学的省、市、县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

3.自愿申请就读紫金中学且已在三中、四中报名并审核通过的临江、临城户籍学生。

(二)上杭县实验中学

1.自愿申请就读实验中学的该校教职工子女、股东子女和股东直属企业高管子女。

2.自愿申请就读实验中学的省、市、县规定的的政策照顾对象

3.自愿申请就读实验中学且2022630前取得上杭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四、录取程序

(一)上杭县紫金中学

1.直接录取。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子女,经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纪检部门审核,由紫金中学及县教育局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符合省、市、县所规定的照顾政策生源(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中教股审核,由紫金中学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2.剩余学位。直接录取批次生源少于我县在该校所购买的学位计划数,则剩余学位用于符合三中、四中就读条件且自愿报名就读紫金中学的临江、临城户籍生源,如果报名人数超过紫金中学招生计划的剩余学位数,则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剩余学位数由三中、四中平均分配,若其中一所报名不足平均数的,多余学位用于另一所学校)。

(二)上杭县实验中学

1.直接录取。该校教职工子女、股东子女和股东直属企业高管子女,经实验中学监事会审核,由实验中学及县教育局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符合省、市、县所规定照顾政策生源(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中教股审核,由实验中学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2.剩余学位。在该校直接录取批次后仍有学位,且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数,则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五、费用要求

2022年秋季,两所民办学校招收的500位七年级生源均为政府购买学位学籍学生。学生就读初中三年期间,两所民办学校除收取学校规定的代办费外,不得向学生和家长再收取政策规定外的任何费用。若此届学生中途休学,复学后则不再享受政府购买学位免学费政策,但可转学至招生范围对应的公办学校就读。

六、工作要求

1.上杭县紫金中学和上杭县实验中学要根据此方案制定本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核。

2.县教育局要指导、监督2所学校做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和监督工作,同时邀请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代表参加监督。县教育局有关领导、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股室人员及2所学校负责人、家长代表要全程参与并监督。

3.学生一旦被民办学校录取,若自愿放弃学位的,民办学校不再补录。民办学校在此届学生三年期间,中途不得办理学生转入手续。

4.政策性照顾对象类型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杭政〔2022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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