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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上杭县高招体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杭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日期:2023-11-23    [字体显示:  小 ]

关于做好2024年上杭县高招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完(高)中,上杭职专: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2313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我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以下简称“高招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22号)等要求确定体检项目,2024年我省高招体检工作总体要求按照《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闽招委〔20123号)执行。

二、体检对象

2024年我县高招体检工作包括普通高考体检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体检两个部分,凡报名参加2024年我县普通高考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高招体检。考生若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上杭县医院体检或私自到非指定医院体检的结论一律无效。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高招体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体检医院

我县高招体检统一安排在县医院,复检医院安排在龙岩市医院,终检医院为福建省立医院。

四、时间安排

(一)我县高招体检从2023121日开始,20231227日前完成初检工作(各校具体体检时间见附件1)。市复检时间为202421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终检时间定于2024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若同时报名普通高考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应分别填写两份体检表。

(二)体检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将《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发至考生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须在收到体检表复印件2天内向县招生办提出复检申请。没有申请参加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参加终检。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考生,应在复检结论出来后2天内向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终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时提交复检或终检申请的考生,将视为自愿放弃复检和终检。

五、残疾考生信息采集

各有关部门、学校要主动关心爱护残疾考生,维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为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并指定专人做好残疾考生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县招生办应于2024131日前将《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登记表》(见附件5)和《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花名册》(见附件6)上报市招考办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未在规定时间采集、填报残疾考生信息的考生不能申请普通高考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工作另行通知,各有关单位要结合高招体检工作认真组织。

六、注意事项

1.对体检不合格提交复检申请报告的考生,由县招生办审核汇总造册,并附考生本人书面申请报告及相关体检材料,由市招生办审核汇总后统一安排复检。对复检不合格并提交终检申请报告的考生,由市招生办审核汇总后造表,并附考生本人书面申请报告及相关体检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统一安排终检。

2.参加复检的考生由县招生办出具介绍信,参加终检的考生由市招考办出具介绍信,同时考生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复检或终检。对提交终检申请报告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规定时间统一安排在高招体检终检单位进行终检。

3.各校及考生要妥善保管好“体检表”,严禁将“体检表”折叠、弄皱、污损、潮湿,保持其清洁平整,以保证省教育考试院电子扫描录入电脑的准确性。省考试院扫描结束后,将体检表原件退还考生报名所在学校,并放入考生报考材料内。

七、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招体检工作是高等学校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体检结论同时也是考生合理填报志愿、招生院校开展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招体检医院要高度重视高招体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我县2024年高招体检工作顺利完成。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县医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流程管理,组织实施好高招体检工作,确保高招体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县医院要加强对高招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规范操作规程,严肃工作纪律。县医院须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严防出现体检医院结论有误,体检医师结论与主检医师结论不一致等问题。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遵守纪律、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因体检医院工作失误造成的招生录取遗留问题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处理。县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督促体检医院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存在冒名替检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三)以生为本,优化服务。县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主动协调体检医院,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县高考体检考生人数和体检医院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高招体检工作方案,细化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做好各环节防护措施,避免考生大规模聚集及与其他就诊人群接触,切实保障考生及体检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场次,提高体检工作效率,避免考生长时间等待,对参加体检的残疾考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及时、准确地将本县体检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一位考生。各学校要组织体检考生学习体检守则和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切实加强对高招体检工作的组织管理,避免考生对体检标准理解不当造成填报志愿失误;要指定一名校级领导带队组织考生参加高招体检,加强体检期间考生安全管理。农村考生参加体检往返必须乘坐正规营运有资质客车,不得乘坐非营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辆,每辆车必须有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教师带队,确保乘车安全。县医院要预先制定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注意维持体检场所秩序,张贴体检工作流程图和指示标志,安排专人负责疏导考生,全方位做好体检现场的考生服务工作。

 

                                     上杭县招生办

                            202311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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