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杭县高招体检时间安排
|
学校安排
|
体检时间
|
体检安排
|
紫金中学
|
12月2日
|
摄片和肝功化验交替进行
|
实验中学
|
12月3日
|
摄片和肝功化验交替进行
|
上杭一中
|
12月4日-6日
|
每天7个班,共20个班;摄片和肝功化验交替进行
|
才溪中学
|
12月7日(周六)
|
先肝功化验后摄片
|
龙田中学
|
12月7日(周六)
|
先摄片后肝功化验
|
上杭二中
|
12月9日-11日
|
每天6个班,共18个班;摄片和肝功化验交替进行
|
文之舟
|
12月11日
|
|
上杭五中
|
12月12日
|
摄片和肝功化验交替进行
|
明强中学
|
12月14日(周六)
|
先肝功化验后摄片
|
社会考生
|
12月14日(周六)
|
|
上杭职专
|
12月26日-28日
|
按班级每天安排约270人左右,摄片和肝功化验交替进行。
|
备注
|
1.高招体检安排在上杭县医院新院区,考生所有体检项目须在体检当天上午10:00前完成。
|
2.肝功体检(需空腹)和胸部拍片在体检当天早上7:00-8:00。地点在“医技楼”(新县医院门诊大楼的后面一栋楼。其中,胸部摄片在一楼放射科,肝功体检在二楼检验科)。
|
3.其他常规体检项目全部安排在“门诊楼”五楼,体检时间上午8:00-10:00。
|
4.体检费71元/生,由学校安排专人代收,于11月30日前统一向县医院转账(上杭县医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杭支行,账号:1410030109022010487);转账时务必注明“XX学校高招体检费”,并及时向县医院财务室索取发票。
|
5.个别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计划时间参加体检的,需提前三日与体检组联系,可在全县统一体检的时间范围内统筹安排。
|
6.在我县高中学校就读考生(含往届生及同等学力人员)按就读学校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县外就读的其他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统一安排在12月14日参加体检。
|
高考考生体检守则
1.考生须严格按照公布的体检时间到达指定的体检站接受体检,服从县招考中心和县医院的组织与管理。凡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体检或私自到非指定医院体检的结论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认真填写《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中应填写的部分,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填写时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并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严禁将“体检表”皱折、污损,并保持平整清洁。
3.考生进入体检场所后,应服从带队教师的指挥和体检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纪律,安静等候,严禁喧哗。考生家长、亲友及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场所。
4.考生应听从安排,诚信参检,不弄虚作假,不冒名顶替、找人代检或通过各种关系走后门、徇私舞弊,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共同维护体检场所的秩序,对体检工作有意见时,考生应通过学校领队进行反映,不得与体检医生或医务工作人员争执,更不能影响正常体检工作的进行。考生在体检结束前不得擅离体检场所。
6.胸部拍片时不佩戴所有材质的项链(如金、银、玉),上衣无任何装饰(如小碎钻、金属拉链、金属logo、胶质印花等)。女生在拍片前需到更衣室更换掉任何款式的内衣,头发尽量挽起来扎高。
7.考生体检项目完成后,将体检表上交“体检表上交处”,联系人:池慧芳15259011993、赖才英15860123961。
8.考生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拿到本人“体检表复印件”2天内向县招考中心提交《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申请复检(终检)考生情况呈报表》。没有申请参加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参加终检。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考生,亦应在复检结论出来后2天内向市招考中心提交终检申请报告,逾期不再受理。未按时提交申请复检或终检报告的考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参加复检和终检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