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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日期:2021-04-25    [字体显示:  小 ]

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217),由省统一组织的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19-21日举行。为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

1.全省中等职业学校2019级、2020级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含高职院校招收的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学生)均须参加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有升学意愿的2019级学生还需参加等级性考试。

2.2018级、2019级中职学生在2019年、2020年合格性考试中缺考的(含未报考的),须参加2021年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3.有意愿参加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中职学校一年制学生、中职学校2018级学生、技工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须参加2021年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

4.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制”学生,有意愿在完成前三年学业后提前就业的,经高职院校和联办中职学校同意,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可报名同一年级中职学生参加的合格性考试,但不可参加等级性考试。

5.拟报名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上述考生,还须符合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报名条件(另文公布)。

(二)报名时间

2021422- 4月28,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地点

1.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2.技工学校在校生与社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原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四)报名办法

1.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须使用“福建省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进行考生建档、报名、数据上报等工作。

2.考生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进行确认建档。考生姓名不允许有空白格,出现冷僻字的,统一使用大写拼音来代替。确认后,各报名点务必通过考籍管理中“考生花名册”栏目,打印《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建档花名册》,由考生本人核对、确认无误后在花名册上的备注栏里签名,留学校存档备查,未经确认的考生将无法报考科目。

3.务必认真做好考生报名信息核对,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报考完毕,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必须打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学校报名考生花名册》,由考生核对报考信息并签名,留学校存档备查。

4.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考试报考时,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必须先使用“福建省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再将考生报名数据库及相片导入“福建省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机考系统”的“考生信息采集”中进行考生的考场编排、数据上报等工作。未经“福建省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报名的考生,成绩不予确认。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21619-21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考点设置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中职学校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考〔20175 号),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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