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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将被取消学籍
来源:招生办 日期:2010-09-15    [字体显示:  小 ]

新生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将被取消学籍

 

大学新生入学报到在即,1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高校加强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报到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通知要求,在新生报到时,要认真查验入学通知书、准考证、电子档案、身份证、户籍迁移证明等证件材料,和新生本人实行六对照,看考生证件以及考生照片,是否与考生所在省级招办传送的电子档案相符合,必须做到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的照片和本人相一致。对于专升本入学新生还须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其专科毕业证书是否是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新生入学后,各高校应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逐一认真查验考生报到所需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不迁户口的考生应提供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获得高考加分的资格证明(含高职单招考生)等相关材料,利用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中的考生照片与新生本人进行对照,利用新生纸质档案、体检及党团关系等材料中所载信息、照片与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信息、录取考生名册和新生本人逐一核对,对高考加分的考生核查是否经过规定的测试、公示等程序和环节,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

通知指出,对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同时,对涉嫌违法的,要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依法处理。

此外,有关设区市教育局要按照相关要求,在近期组织对属地的民办院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相关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有关问题,省教育厅将视情况组织对部分院校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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