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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上杭县教育局 日期:2021-04-30    [字体显示:  小 ]

上杭县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报名、就近入学、分批录取、统筹安排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831以前出生尚未入学)均须登记入学。严禁招收不及龄儿童就读小学一年级。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19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所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审批地点: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可延缓或免予入学。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一)城区小学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开设70个班,每班50人。

1.上杭县实验小学:6个班。居住地(以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紫金路往南至瓦子街以西、上杭大道以东、北环路以南至汀江的临江、临城籍生源。

2.上杭县实验小学紫金校区:8个班。居住地(以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为准)紫金路至北环路至上杭大道至四环路(规划中)至金山路往北延伸线(规划中)以北到汀江的临江、临城籍生源。

3.上杭县实验小学城北分校:2个班。招生范围:暂住在紫金路及其延伸线以西、上杭大道以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在临城城北社区的生源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在实验小学城北分校就读。

4.上杭县城东小学:6个班。居住地(以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紫金路往南至瓦子街以东、北环路至振兴东路以南至汀江的临江、临城籍生源。临江镇东南社区(除居住在畚斗窝、杉树窝)生源。

5.上杭县城东小学分校:3个班。招生范围:暂住在紫金路及其延伸线以东至汀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在临城城东社区的生源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在城东小学分校就读。

6.上杭县城东小学黄竹校区:5个班。临城镇黄竹村生源和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7.上杭县城西小学:4个班。居住地(以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上杭大道以西,龙翔大道以东,北环路以南至濑溪至汀江的临江、临城籍生源以及临城镇城西社区的生源(不含西南村生源)和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8.上杭县城南小学:5个班。招生范围:居住地(以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杭永公路以西被汀江环绕的除临江镇东南社区之外的整个南岗片区的临江、临城籍生源以及临城镇龙翔村生源和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9.上杭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10个班。居住地(以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上杭大道以西、金山路及其延伸线以东、北环路以北直至汀江的临江、临城籍生源。

10.上杭县第二实验小学:7个班。居住地(以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紫金路以东、北环路至振兴东路以北至汀江的临江、临城籍生源。

11.上杭县第二实验小学水西校区:4个班。临城镇九州村、古石村、石砌村、白玉村、宫桥村、水西村生源和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2.上杭县临城中心小学:4个班。临城镇璜岗村、六甲村、上登村、新丰村的生源和户籍在临城镇其它社区(村)需住宿在学校的生源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3.上杭县第三实验小学:6个班。居住地(以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金山路及其延伸线以西、北环路以北至汀江的临江、临城籍生源以及临城镇西南、西郊、玉女、新塘村生源和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农村小学

招收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对非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经审查符合就读条件者,应全力安排,确保一个不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三)上杭县道原小学(原国学经典学校、民办小学)

严格按县教育局办学批复,确定招生计划自主招生(招生过程中要加强学生家庭信息核查,若学生家长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岩中法〔2018153号)精神,学校不予录取其子女入学就读)。

(四)残疾儿童入学

全县各小学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到校随班就读,或动员其到上杭县特殊教育学校(地址:上杭县临城镇西陂村蓝田路303号,联系电话:林副校长13599334297)和龙岩市特殊教育学校(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工业路12号,联系电话:董主任13859508005)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四、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户籍在临江镇、临城镇(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截止至20201231)的适龄儿童

第一批:户籍在临江镇、临城镇且户主取得合法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回迁安置协议、祖遗房等证明材料)。

第二批:户籍在临江镇、临城镇但户主未取得合法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和经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发票或经水电、有线电视、宽带开户等部门签字盖章的实际居住有效证明)。

第三批:挂靠(适龄儿童与户主的关系是除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以外的属挂靠户籍)临江镇、临城镇户籍适龄儿童,须提供户主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或者是经不动产登记中心签字盖章的户主无房证明和经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发票或经水电、有线电视、宽带开户等部门签字盖章的实际居住有效证明)。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严格按房产所在区域实行划片招生,学校按第一、第二、第三批次顺序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其它学校就读。

第四批:户籍在临江镇、临城镇但户主无法提供有效居住证明的适龄儿童根据户籍所在地就近安排在除实验小学、实验小学紫金校区、城东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以外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暂住在紫金路及其延伸线以东的到城东小学分校报名;

暂住在紫金路及其延伸线以西、上杭大道以东的到实验小学城北分校报名;

暂住在上杭大道以西、龙翔大道以东、北环路以南至濑溪的到城西小学报名;

暂住在上杭大道以西、金山路以东、北环路以北、二环路以南的到临城中小报名;

暂住在上杭大道以西、二环路以北、金山路以西的到第三实验小学报名;

暂住在临城镇水西村范围的到二实小水西校区报名;

暂住在南岗片区光华路及其延伸线以东的到城东小学黄竹校区报名;

暂住在南岗片区光华路及其延伸线以西的到城南小学报名。

如以上学校学位不足,则通过电脑派位先确定在该校就读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水西校区、城东分校未派中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在黄竹校区就读,城北分校、临城中小、城南小学、城西小学派出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在第三实小就读。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临江镇、临城镇籍(含挂靠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居民户口簿》。

2房产证明材料:具有合法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居住小产权房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和20209-20216月水电缴费流水清单、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开户及缴费等证明(须经水电等公司经办部(室)负责人签字,加盖业务专用章确认,下同);住宅被征收人员子女,选择回迁安置但尚未回迁的,必须出具住宅征收安置协议和暂住证明材料;居住祖遗房的,户主必须是学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和祖遗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或20209-20216月水电缴费流水清单、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开户及缴费等证明;居住父亲或母亲工作单位自有公房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父亲或母亲单位证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及水电缴交流水清单等有效证明;居住廉租房、公租房的,须提供父母租房合同(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及水电缴费流水清单等有效证明。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居民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从业证明(凭县人社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书》);经商人员须提供:营业执照(证照办理时间截止至20201231)。

3)父母的居住证(上杭县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必提供居住证)。

4)房主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水电缴交流水清单等证明材料及租住房屋协议书。并于2021620-630(工作日)持上述材料到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登记。

3.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对象

⑴“烈士子女”“县级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先进分子)子女”“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及·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⑵“军人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军人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县人武部有关证明。

⑶“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者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投资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年产值达3亿元以上(以上一年度统计报表数据为准)规模工业企业引进的高素质技术人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及注册会计师职称者)、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企业副总以上人员)子女”“当年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或年上缴税收1亿元以上企业部门负责人及其二级法人企业负责人子女”“被县委、县政府表扬为上一年度优秀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副总以上高管人员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年产值达3亿元以上、当年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或年上缴税收1亿元以上企业的须提供企业任职发文或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属工业园区范围的企业须经工业园区管委会签署意见认定,以及企业和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其余的须经县工信科技局签署意见认定,以及企业和县工信科技局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和所属企业20211-6月份工资发放册原件和复印件;

优秀建筑施工企业的须提供优秀建筑施工企业的表扬文件或荣誉证书以及企业高管任职文件或任命书和所属企业20211-6月份工资发放册原件及复印件(须经县住建局签署意见认定,以及企业和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任职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对象是受聘的高素质技术人才(高级技术职务者及注册会计师职称者)还须提供省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委人才办出具的相关证明(需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受聘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登记及招生完成时间

1)网上报名:根据上级要求,今年城区小学临江、临城户籍的符合招生条件的对象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登记报名时间2021620-630网上登记:家长下载e龙岩APP或关注e龙岩微信公众号,登录并完成高级实名后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政策性照顾对象须在202171-72到县教育局初教股领取申请表,经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持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初教股进行登记、审核。临江、临城户籍招生对象无法自行网上登记报名的家长,于202171-72到招生片区内所在学校进行现场认证报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凭县教育局出具的确认函于202175-76到所在学校现场报名。

3.农村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830-831

(二)招生完成时间

1.城区13所小学招生工作必须在715前结束。

2.农村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必须在831前结束。

六、其它事项

1.新建上杭县第三实验小学(暂定名)正式命名为上杭县第三实验小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杭县城西小学划归上杭县第三实验小学管理。

2.根据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从今年开始,小学新生入学须出具预防接种证和复印件查验,学校将相关资料纳入学生健康档案和学校卫生资料管理。

3.对于确实无户籍证明的适龄儿童,可以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查看原件后复印留档)或由所在社区(村)委员会出具证明申请入学,学校必须认真审核,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存,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

4.城区小学新生严格按照划定招生范围进行招生,2-6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转学(包括分校转学到校本部)。符合招生条件的农村2-6年级学生申请转入城区学校,在202175-76持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登记申请,由学校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5.2021-2022学年划片招生前在其它学校就读,属于新开办学校招生范围内的2-6年级学生,按照自愿原则申请转学到新开办学校的相应年级。(其中:第三实验小学仅接收2年级学生,黄竹校区接收2-5年级学生,紫金校区、水西校区接受2-6年级学生。)

6.20201231后迁入临江镇、临城镇的挂靠户籍适龄儿童,由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招生。要求到城区小学入学就读的,持《居民户口簿》于2021620-630到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登记,按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安排就读。

7.逾期报名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律回户籍所在学校就读。

8.各校对招生对象相关材料必须严格审核,并协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资格审查,逐个建档备查。

9.各校要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招生方案,及时发布招生公告,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精心组织,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耐心解释,并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举报电话:0597-3884369

本意见由上杭县教育局负责解释,0597-3998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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