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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杭县教育局 日期:2024-04-11    [字体显示:  小 ]

关于认真做好2024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完(初)中:

现将《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岩教综〔202433号)转发给你们,为认真做好我县2024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有关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指导学校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控评定过程,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教务、政教部门人员和班主任、科任老师为成员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负责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实施细则,任免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认定评定结果,接受和处理投诉、举报;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科任老师、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定小组,负责对班级中的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工作。评定委员会及评定小组的人员组成必须具有代表性,人数以7-11人为宜。

二、加强宣传学习。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组织师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准确解读相关政策,注重评价过程,确保客观公平公正;要将《龙岩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和《龙岩市初中学生毕业综合素质总评表》印发给师生,做到人手一份,便于师生使用。

三、加强材料建设。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常规管理工作,贯穿整个初中阶段。因此,各校要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要明确各部门、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等在收集、整理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和综合素质评价实证材料方面的职责,促使此项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规范操作程序。各校要按照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岩教综〔202433号)确定的评价程序和要求,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按学生自评占20%、同学评价占20%和教师评价占60%的评定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初三毕业总评分数按七年级占20%,八年级占30%,九年级占50%的比例计算,以此评定等第。202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按照优秀(Y)、良好(L)、合格(H)、尚待改进(S)四个等级,分别以对应分值3210分计入中考投档总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应各占一定的比例,其中优秀等级比例我县各校以学校为单位,严格控制在40%以内(总分≥85分为优秀,但必须控制在40%以内)(优秀等级人数核定表见附件2),合格等级是学生录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必备条件之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生学籍所在校完成,转入学生一律由转入学校评价,转出学校必须提供转出之前原学校评价结果的证明材料;外省、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回我市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的,其在原就读学校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的,按1分值计入中招录取总分;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综合素质毕业总评等级评定结果认定为合格,按0分计入中考投档总分。

五、做好公示及上报工作。各校要将2024年初中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相应分值经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后,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423(周二)前2024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结果(见附件3)以纸质【加盖学校公章,校长、政教(教务)主任和经办人签名,按先本校应届生(先优秀后良好合格)后社会应届生最后往届生顺序填表,等级(统一用字母YLHS表示)与分值须对应】和电子邮件形式(邮箱:shzjg886487@163.com)报县教育局中教股审核汇总。名单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六、各校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明确责任,公正评价,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圆满结束。同时要认真总结2024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内容包括评价组织、评价过程、质量分析、存在问题及建议,总结于430(周二)前发县教育局中教股邮箱(shzjg886487@163.com)。

 

 

上杭县教育局

202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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